为助力浙江自贸试验区宁波片区打造国际油气资源配置中心,合力推进船用低硫燃料油产供一体化基地建设,宁波海事局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在系统内首创并向业界推出“船用低硫燃油产供用一体化‘2+2’保障机制”。即通过“自查机制”和“反馈机制”,来保障低硫燃油“使用端”(航运公司和船舶)和“生产端”(低硫油生产企业)用油安全和油品质量提升,实现“双循环”和“双促进”。
一是开展课题研究。自2020年4月份开始,该局牵头海运院校、船舶检验机构、航运公司等多方共同参与开展“船用低硫油对船舶航行安全的影响与管控对策研究调研”,形成调研报告,从海事部门、航运公司和船检机构的角度,提出管理对策建议。二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将前期调研报告成果转化形成《航运公司低硫燃油安全管理自查清单》,并依托“港口国-船旗国”合作等国际合作交流平台,将“自查清单”发放至中远海、马士基、达飞等国际大型航运公司和下属船队,为船舶安全使用低硫燃油提供指导,保障船舶安全航行和港口安全生产。三是建立“自查清单”反馈机制。收集“使用端”反馈的全球低硫油质量信息,推动镇海炼化等宁波片区燃油生产企业提高低硫油质量,满足用户需求。四是着力推动国际标准修订。在收集油品质量信息反馈的同时,适时通过提交国际提案推动对现有的国际船用燃油标准ISO 8217的修订,实现宁波片区燃油质量标准上升为国际标准,进一步提升燃油生产企业国际竞争力。
据相关国际航运公司统计,自“2+2”保障机制实施以来,因低硫燃油导致船舶主机故障的频次同比减少70%。宁波片区保税油供应同比增长15%,宁波自贸区低硫燃油产供一体化品牌正在逐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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