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宁波海事局 宁波海事法院 海船船员劳资纠纷调解和维权协作机制》签字仪式在宁波海事局举行,标志着全国首个海船船员劳资纠纷调解和维权协作机制正式建立。
该机制是海事部门与法院基于双方专业优势,实现船员劳资纠纷公正、高效、快速处理的一种无偿行业调解机制,是对现有船员维权途径的一种机制化创新。根据机制的安排,宁波海事局将设立海船船员劳资纠纷调解中心。未来,宁波海事法院受理的海船船员劳资纠纷案件,对事实清楚、法律关系简单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委托设立在调解中心进行诉前调解。这将改变以往船员劳资纠纷案件耗时长、费用高、门槛高的情况,不仅是对传统诉讼和诉前调解的补充,也是海事部门船员权益保障工作的延伸,更将为航运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和就业环境。
自《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在2016年11月对我国正式生效以来,宁波海事局在船员权益保障方面推出了一系列的举措。随着这一次“海船船员劳资纠纷调解和维权协作机制”的签订,宁波地区保障船员合法权益多方协作体系初步建成,为推进实现和谐海上劳动关系的目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也将进一步促进宁波市航运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为建设世界一流强港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