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宁波日报以“最严限硫令生效,宁波船舶减排力争上游”为标题,以整版面篇幅深度报道《2020年全球船用限硫令实施方案》(简称“限硫令”)施行后,宁波海事局船舶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以及近年来工作成果。
随着“限硫令”的出台,针对国际航行船舶的硫排放控制从“我国排放控制区”扩展到“我国管辖水域”;对硫含量超过0.50%m/m 的不合规燃油管控要求已经从“船舶禁止使用”升级到“船舶禁止装载”。国内的“限硫令”作为MARPOL公约附则VI最新规定的衍生要求,与现阶段国际限硫标准一脉相承。相比于部分国家和地区因油品供应、财务压力、准备不足等出现执行困难,我国通过2016年起施行的船舶排放控制区工作,进行了充足的准备和过渡,减排亦取得了阶段成效。
2016-2019年,宁波海事局对靠港船舶进行燃油取样检测4082批次,对船舶使用不符合要求燃油的违法行为处罚52起;2017起陆续增配便携式硫含量快速检测设备,并在2019年底实现在宁波海事局所有海事处辖区配备的全覆盖。根据抽样结果,2019年宁波港域停靠船舶在用燃油硫含量平均值为0.21%,较2015年(未实施船舶排放控制区要求)的平均值2.5%,下降了91.6%,结合宁波港域年接靠船舶艘次的巨大体量,宁波海事局船舶大气污染物减排工作成效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