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日起,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船舶交通组织一体化将正式实施。在两个相邻港域实施统一的交通组织,在全国尚属首例。
构建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统一报告、统一组织、统一公布、统一执行的交通组织一体化新格局,是浙江海事局切实落实习总书记推进宁波舟山港一体化的系列指示,贯彻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要求的具体举措。
据悉,浙江海事局积极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创新理念、创新方式、创新机制,深化“放管服”改革,以服务港航发展、便利港航企业的实际行动破解港口一体化发展瓶颈,探索建立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通航秩序管理新格局,推动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安全发展和长远发展。在广泛深入调研,准确掌握核心港区交通流现状,充分听取港口企业、港航部门、引航调度、货主码头代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先后出台《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交通组织一体化实施方案》《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船舶交通组织实施暂行办法》。同时,开发“船舶交通组织服务管理平台”等信息化系统,确保即时接收船舶进出港动态信息、开展船舶交通组织、统一公布船舶动态。
宁波舟山港相关负责人介绍,船舶交通组织一体化机制启动后,将极大提升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一体化水平,实现船舶进出港一体化组织;实现船舶交通组织、引航、调度计划三方信息一体化整合;实现引航计划一体化公布实施;船舶进出港信息、靠离泊信息、引航信息一个平台查询;实现锚地和航道一体化使用,船舶进出港将更加高效有序。
根据浙江海事局的统一部署和安排,12月1日起,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船舶交通组织一体化工作正式实施,配套船舶交通组织服务管理平台正式开始运行。
为保障工作顺利开展,宁波海事局一是与舟山海事局、宁波舟山港调度、宁波引航站、舟山引航站、舟山港务局等单位建立首周每日现场会商机制,共同编排交通组织计划,并由一体化工作专班统一审核发布。二是认真做好VTS交通流组织工作,安排骨干值班员专人专台进行精准的交通组织,提前确认每艘船舶进口计划,及早做好船舶排队工作。三是安排“海巡22”会同舟山海事局“海巡0735”现场值守,克服大风浪影响,实施现场交通组织。四是协调软件开发单位在VTS值班室驻点,做好现场解决软件问题的准备。
运行首日,受寒潮大风影响,宁波沿海最大风力达到9级,宁波海事局及时对核心港区码头实施大风靠泊管制。同时,一体化工作专班迅速启动大风管制预案程序,实时调整船舶计划,结合VTS和现场海巡艇的交通组织,有序完成各个航道的交通组织工作。首日通过平台发布并执行的船舶进港计划51条,其中虾峙门航道和条帚门航道23条,执行误差小于15分钟的为21条,所有通过虾峙门和条帚门航道的船舶均按要求在平台上进行了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