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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海事局推动“港口国-船旗国”防范商渔碰撞合作机制至“第二梯队”船旗国

时间:2019-09-20 10:09:41  来源:本站


2019年东海开渔节前夕,经宁波海事局积极推动,塞浦路斯海事主管机关正式向其旗下船舶和注册公司发布宁波舟山港域商渔船防碰撞安全通函,其也成为继利比里亚、中国香港、马绍尔群岛、新加坡、巴拿马等全球五大船旗国(地区)“第一梯队”后,该局首创的“港口国-船旗国”合作机制覆盖的“第二梯队”首个国家。截至2019年8月,该机制已覆盖全球约23000艘商船,占全球商船总吨位的58%。自利比里亚海事局2017年首次向其旗下船舶发布安全通函后,上述船旗国(地区)旗下船舶在宁波水域再未造成致人伤亡商渔事故,有效预防了宁波水域商渔船碰撞风险,提升了港口安全运行水平,获得各船旗国主管机关、国内渔业监管部门、渔民等多方的一致好评,机制运行取得良好成效。


接下来,宁波海事局将发挥“PSC+四轮驱动”机制优势,着力打造“港口国-船旗国”合作机制“2.0版”,重点做好机制“扩容、深化、提升”工作,一是推动该机制向“第二梯队”扩容。目前,宁波海事局正着手更新新版通函并推动“第一梯队”船旗国(地区)更新发布,加快推进希腊、巴哈马、韩国等“第二梯队”船旗国发布相关通函(希腊方面除船旗国外还会将通函发送至其船员协会),进一步扩大机制覆盖面。二是深化机制合作内容。拓展与船旗国(地区)主管机关合作范围从防范商渔船碰撞至港口国监督、船旗国监督、公司管理等多个方面,加大履约立约深层次交流力度,持续推进海事主管机关之间的合作提案、联合研究等高层次产出。三是加强相关立约研究,提升机制运行效果。加强机制总结提炼,形成应对商渔船防碰撞可复制、可推广的“宁波方案”并在中国沿海推广;持续加强该机制做法与成效向国际提案转化并推动其在国际性、区域性海事组织通过,促成相关理念和做法在更大范围内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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