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暖湿气流及北方强冷空气外围影响,12月3日,舟山辖区多地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的浓雾,4日上午辖区继续受浓雾影响,中午起又出现8-9级偏北风,恶劣天气给辖区海上交通安全带来了极大影响。舟山海事局迅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加强今冬明春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源头管理,突出综合执法,有针对性开展辖区水上安全监管工作,切实保障辖区水上安全形势稳定。
一是高度重视,做好恶劣天气防抗持久战准备。要求各海事处及部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做足思想和行动准备,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在冬季寒潮大风及浓雾频发季,对辖区情况进行仔细摸排,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工作。
二是预警预控,持续跟踪辖区天气情况。加强与气象、海洋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及时掌握辖区天气变化情况,提前发布预警信息,特别对于大雾等能见度不良天气状况,提醒辖区客运企业、水工作业单位及在航船舶及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三是突出重点,强化现场安全监管。突出重点水域监管,加强辖区各锚地、桥区水域、通航密集区、水工作业区等重点水域的现场安全监管力度。突出重点船舶监管,以“四类重点船舶”、施工作业船舶、无动力船舶以及小型船舶等为重点,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严厉打击船舶超载、违章抛锚等行为,坚决杜绝恶劣天气下客船和交通船冒险开航行为。
四是强化联动,持续深入推进“两船”及水路货运船舶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联合港航、边防对辖区内河船及低标准砂石运输船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严格按照始发港严控、中途港严查、目的港严处的管理要求,加大对违法“两船”查处力度,对重点区域实施错时执法和蹲点值守,严控砂石运输船违法从事海上运输行为。
下一步,舟山海事局将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持续加强今冬明春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全力保障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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