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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海事部门安全保障浙江首个海上风电项目发电量破2亿千瓦时

时间:2019-06-03 10:06:39  来源:舟山海事局




截至12月17日,浙江省首个海上风电场——国电舟山普陀6号海上风电场2区工程项目已完成63座海上沉桩、55座高承台、49台海上风机的安装工作,并网发电40台机组,工程完工率达82%,累计发电量已突破2亿千瓦时。舟山海事部门积极推进海上清洁能源项目建设进程,落实风电项目监管服务举措,保障全省首个海上风电项目平稳运行。


一是开展《海上风电场建设及后期维护海事监管措施研究》课题研究,按计划有步骤梳理总结海上风电监管经验,并提出有益建议;配合上级局开展海上风力发电海事监管措施调研,提出积极的应对方案和对策建议,为推动上级局出台《海上风电海事监管指导意见》出谋划策。


二是加强施工作业、物资运输以及风机安装船舶监管。现场施工船包括打桩船、起重船、运输驳船、警戒船、定位驳、交通艇、锚艇、燃油加注船等众多种类船舶,舟山海事部门严把施工船准入关和体检关,自施工以来,累计开展施工船安全检查30余艘次,滞留低标准施工船2艘次;查处风电违法施工船12艘次,立案26起,罚款金额17.1万元。


三是强化海上施工海域现场巡航、巡查。结合风电场临近现有交通密集区和习惯航路的实际,舟山海事部门将风电水域作为重点巡航水域,定时开展夜航巡查,加强对海上风电场和海底电缆配套航标的检查,确保其效能良好,同时强化开渔节等特殊时段巡航游弋,维护正常的海上通航秩序,期间累计开展海上风电施工现场巡航巡查118次,开展夜查22次。


四是有效搭建“三位一体”全新监管举措,实现海上风电场规划论证、施工建设及建成后监管全过程覆盖履职,研究探索形成了风电建设现场作业、恶劣天气施工限制、交通船开停航标准等制度。此外,强化风电场施工水域的电子巡航和海上巡查,构建立体化远程监控网,有效保障现场施工作业安全。


下一步,舟山海事部门将继续开展海上风电项目安全监管行动,落实海上风电场施工阶段及后期运营阶段全过程的海事安全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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